2024年青岛辛安街道城镇公益岗扩容提质公告-九游会网址j9
导语 2024年继续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将2024年辛安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相关事项通告详见正文。
辛安街道2024年城镇公益岗扩容提质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4〕26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继续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将2024年辛安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共设城镇公益性岗位23个。
二、岗位名称和职责
(一)社区网格员岗位(19名)
1、岗位名称:社区网格员岗位
2、岗位职责:
(1)协助社区网格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安防控、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
(2)完成街道、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文明引导岗位(4名)
1、岗位名称:公共文明引导岗位
2、岗位职责:
(1)根据实际需要协助用人单位开展文明行为引导、环境卫生维护、志愿服务协助、文明宣传推广等工作。
(2)完成街道、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按照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女性年满50周岁、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经人社、残联等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5、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6、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二)报名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2、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5、有工商注册信息人员;
6、有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在用人单位正常投缴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包括灵活就业社保);
7、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8、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社区干部;
9、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和期限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安置对象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补贴期限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累计计算,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退出管理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服务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找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上岗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辛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居民户口簿(包含j9九游会官方网站国际首页、索引页、本人页)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以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身份报名的人员需携带孩子户口本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4.现场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2份。
(五)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条件,申请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若发现提供不实资料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综合评价、上岗资格。
(六)综合评价
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评价报名人员实操技能、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及居民服务能力。
(七)民主评议
由各社区组织党员、居民(成员)代表对拟录取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全面考察,确定上岗人选。
(八)组织上岗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上岗人员报街道审核通过后,在设岗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后上岗。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人员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在上岗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对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
(三)报名人员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上岗日期间,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咨询电话:0532-86818230